各辖市(区)财政局、金融办,市各部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进一步落实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子基金的设立
(一)新设子基金
1.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的要求,提出设立新设子基金。
2.信保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后报信保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
(二)已设子基金的规范与整合
1.省市共建的按省规定执行;
2.市级子基金:市级子基金到期的,经绩效评估后效果较好,如主管部门要继续保留的,由管委会办公室报请管委会批准后,按信保基金办法进行调整;评估效果不明显的,由管委会办公室报请管委会批准后取消或整合。
二、制订子基金管理办法
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与合作机构共同制订子基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目的;
2.支持的对象、范围;
3.运作模式;
4.子基金规模:可以只规定贷款及风险补偿规模;
5.风险分担比例;
6.出险的标准;
7.申报风险代偿的程序及资料;
8.追偿主体、追偿及追偿所得的分配;
9.代偿贷款的核销程序及资料。
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与合作机构、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以上内容,不再制订子基金管理办法。
三、建立合作机构名单库
对符合“办法”第十八条合作机构基本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向管委会办公室申请加入合作机构名单库,管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与合作机构签订框架协议,建立合作机构名单库。
合作金融机构要求:“五专”要求、较高的风险容忍度、新增贷款余额放大倍数、优惠贷款利率
合作保险担保要求:“五专”要求、优惠费率、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建立企业名单库
企业名单库的建立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主管部门推荐。由主管部门根据子基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以及基本条件,滚动建立企业名单库。
2.企业申请加入。企业可在信保基金平台上进行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加入名单库。
3.合作银行推荐。银行根据子基金扶持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选择有贷款需求的企业,经尽调后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在信保基金平台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可加入企业名单库。
五、企业网上申请材料
信保基金操作实行线上运行,由常州市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平台管理。企业根据自身经营与发展需求,需要信保基金贷款支持的,可登录市信保基金服务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常州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贷款需求信息发布。
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用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个人股东、经营者身份证件,个人信用报告等;
3.近两年和即期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再次登录时,如信息无变化,则不需要重复填写。
六、银行独立审贷放款
合作银行在信保基金平台上收到名单库企业的贷款申请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尽调工作,符合贷款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如有担保(保险)公司担保的,要在担保(保险)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并在平台上标注。要求单个主体在信保基金项下所有银行贷款余额总和不得超过1000万元。
信保基金项下业务要求银行信用贷款无抵押和担保条件,信用担保无反担保条件,但部分经合作银行审核认为确需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的贷款,可要求借款人追加其他合法有效担保,但追加资产抵押和法人客户保证等担保措施的贷款,不超过全部贷款额度的30%。发生损失后的依法追偿所得扣除经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诉讼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合作银行应按原代偿比例进行分配。
七、转贷机制
借款企业在贷款到期前,可向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一次转贷。银行同意转贷的,如有担保(保险)的,担保(保险)公司续保。
八、风险代偿
当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逾期达到30天,银行尽职管理后仍可能转为不良的,经办银行可向受托管理机构提交《代偿申请书》,提出代偿审核请求。受托管理机构收到《代偿申请书》后,委托中介机构对该笔贷款银行是否尽职进行审查,并出具《贷款尽职审查意见书》。管委会办公室召开代偿会审会,依据《贷款尽职审查意见书》做出是否代偿的决定。同意代偿的,受托管理机构于15日内向申请银行划转。
九、追偿管理
基金代偿后,合作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负责追偿,未经管委会批准不得放弃追偿权益,追偿所得扣除成本后按照规定比例返还合作各方;确实无法追偿的,合作金融机构提出核销意见,经市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管委会批准后予以核销。
十、绩效考评
每年年初,由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对合作银行上年度贷款总量、贷款增量、代偿比例等指标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各合作银行存款额度及合作项目。并在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挂钩考核中占一定分值。
十一、市区联动
鼓励各辖市(区)各类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加入市信保基金,形成规模效应。在资金所有权、管理权不变的情况下,采用“全部加入、共用平台、独立运行、风险分担”的模式,统一由受托机构管理,作为市信保基金的子基金独立运行。贷款发生风险时,辖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代偿净损失部分,由市信保基金承担一定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当辖市(区)子基金项下贷款余额达不到风险补偿资金的4倍时,管委会办公室可在信保基金范围内适当调剂贷款规模。
附件: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平台操作流程图(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金融办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常州银监分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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