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已正式印发2017年财政监督计划。计划全年组织开展财政监督重点项目53项(其中:部门预算综合检查项目16项,专项监督项目37项),分别由16个综合、业务处室和单位负责实施。
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将突出三个“注重”:一是统筹规划,注重时效。要求将监督检查与财政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财政监督工作任务,为科学编制下年度预算和安排专项资金奠定基础;二是依法监督,注重质量。要求所有监督检查项目必须提请监督检查局复核审理,并通过公文管理系统中的“监督检查”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流程控制。三是成果利用,注重成效。要求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财政检查文书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并加强成果运用,把监督检查成果作为完善政策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改进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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