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3号)要求,2017年3月27日至4月30日,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省扶贫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期间,财政部还对我省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和调研。
本次检查覆盖全省21个市、县(区)、单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34万元,共查出问题资金7,470.53万元。 检查发现,我省财政扶贫资金在项目立项审批、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效果、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需加以注意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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