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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举办国资大学堂第七次学习会
发布日期:2017-10-0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29日下午,市国资委在行政中心勋业厅举办国资大学堂第七次学习会。学习会分两个部分进行,一是深入研讨了上行公文撰写的写作技巧,二是特邀新北区法院行政庭赵旦法官作基于《行政诉讼法》视角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问题解析”专题讲座。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  

张加乾和唐超两名同志分别就他们近期起草的《关于对我市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调整有关情况的建议》、《关于设立投融资平台公司资金融通专户有关情况的汇报》结合撰写的背景、组稿思路和修改过程,交流了心得体会。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月冬在点评时指出,在上行公文撰写中一方面要根据不同的文体和内容恰当的选择结构,做到层次清晰;更重要的是思考问题站位要高、定位要准,段落标题要归纳总结到位,充分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赵旦法官详细介绍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诉讼形势和对政府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例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要点,着重分析了国有资产监管履职中可能涉及诉讼的情况以及政策性行政行为中应当注意和把握的要点。赵旦法官通过大量的数据、鲜活的事例、丰富的信息,使机关干部在较短时间内既有直观了解,更有理性认识。机关干部和赵法官就信访与诉讼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内容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市国资委专职委员邢贺章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授课内容、深刻理解,通过学好、用好《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之自觉贯彻落实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引发行政诉讼,如果一旦发生行政诉讼,也能够依法有效地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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