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综〔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停征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