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口岸经营服务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印发的《江苏省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苏财工贸〔2016〕4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预拨2017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经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本次申报以属地海关部门审核鉴证的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数据和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及常州海关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16〕61号)核定的费用标准为依据,经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对口岸经营服务单位申报的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统计报表审核后下达试点资金。
二、免除费用统计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1.2017年度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1)。
2.经属地海关部门鉴证的2016年12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海关查验集装箱箱号及免除费用统计报表。
3.填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详见附表2)。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前。
附件:1-2(点击下载)
1.2017年度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资金申请表(2016年12月1日—2017年9月30日)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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