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和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向各领域延伸拓展,加快互联网融合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发展,引领新应用、创造新业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经信综合〔2011〕204号、常财工贸〔2011〕67号)和实际情况需求,现就2018年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常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4)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范围指定的方向;
(5)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二、申报范围
1、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
(1)支持重点。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理念从技术导向向管理变革、组织优化、战略管控转变,发展目标从技术应用向能力提升转变,运营模式从传统的粗放型模式向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精细化模式转变,推进主体从信息化部门向全员参与转变。围绕所打造的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持续改进,提升核心竞争力,加速实现产业整体升级。
(2)申报条件。企业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证书,以中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公告为准。
(3)支持方式。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25万元。
(4)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免申报)。
2、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支持重点。扶持运用信息技术服务于产业发展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企业高效整合创新资源、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和推动智能制造创新发展。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
(2)申报条件。项目建设以需求为主导,坚持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集成应用,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引导性和代表性,对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信息化建设有较好的示范推广和带动作用。所申报项目要求具有阶段性成果,平台自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3)支持方式。由经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根据得分情况给予支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投入总额不超过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高于30万元;“企企通”项目以奖代补,按照运营商服务工业企业的数量予以支持;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项目,铁塔基站按照集约化建设总投资的1‰-2‰给予补助,信息管道项目按照建设总投资的2%-3%给予补助,最高均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企业或单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2)、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或附件4)。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封面、申报表、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承诺书单列。
四、申报事项
1、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辖区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经信委汇总;市级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2份、电子版1份。企业除按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外,同时登录“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进行在线申报,在线申报的企业需要先注册账户。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5580370、88885680。
2、项目申报数量。同一申报单位、项目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资金支持的相同项目,不得再申请支持(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奖励为配套类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五、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伪造文件、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按照要求填写《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项目所在辖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市经信委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并会同市财政局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等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85681295;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85681840。
附件:1-4(点击下载)
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
2、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书
3、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辖区申报项目)
4、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市级申报项目)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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