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农〔2019〕11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2018年度和2019年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下达、预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各辖市、区2019年“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支出科目。
请各辖市、区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对本级财政配套(含镇、村部分)、农户承担保费应到位资金,必须及时足额落实收缴到位,全额纳入本级财政农业保险专账核算,并及时与农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做好保费补贴清算工作。
对政府管理部分的保费资金,各辖市、区应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管理的意见》(苏财金〔2012〕3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试点政府保费资金会计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外金〔2008〕74号)等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同时,加强对保费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4.xls(点击下载)
1.2018年度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统计表
2.2018年度市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奖补资金分配表
3.结算下达2018年度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表
4.预拨2019年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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