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苏财预〔2019〕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今年以来,中央决定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政策,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同时,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将大力降低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税费负担,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统筹各类资金确保用于“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等各类支出。
2019年市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预算编制,各预算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统一压减10%,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请各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从严从紧预算编制。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
经同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具有法定效力,除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性增支、突发事项必须追加预算外,原则上不予预算追加。确需追加事项原则上通过统筹上级补助、消化单位历年结余等方式予以解决。各部门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要加快预算资金分配,市级各部门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分配下达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市级各部门满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按规定予以收回,下达辖市(区)满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辖市(区)财政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报告后予以收回。
三、加快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及市级有关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工作责任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要重点加强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评估审核,加大绩效管理成果运用力度,努力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_苏财预〔2019〕28号.pdf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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