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启动常州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专家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
按照“公开选聘”的原则,检查专家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各区财政局中选聘。
二、报名条件
检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遵守财政监督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3.熟悉财政、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财政监督相关工作;
4.财政部门工作3年以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担任财务负责人3年以上或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5年以上;会计领军(高端会计)人才等。
三、选聘程序和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经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按要求填报《常州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专家登记表》。2019年5月10日报名截止,市财政局将组织会审,确定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文公布。
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离不开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关心和支持,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需要财政监督检查专家的积极参与。检查专家参与财政监督工作,可以及时了解财政改革的方向,更好的熟悉、掌握财政政策,有效促进财政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的衔接。希望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落实,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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