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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0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到2020年,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日前,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市政府秘书长杭勇和副秘书长刘卫国参加会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我市按照《常州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制定了《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实施方案》。 

丁纯指出,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方案》部署的目标、范围、原则、方式、步骤,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区分情况、分类处理,严守纪律、规范操作,扎实做好改制脱钩工作。

丁纯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握时间节点,增强推进合力,确保改制脱钩工作取得实效,为下一步在各辖市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曹佳中主持会议并强调,会后各部门各班子要立即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特别是丁市长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加快组织。各主管部门实施是改制脱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对接,深入一线,准确掌握各改制企业的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情况。

会上,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国资委主任刘月冬还就《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改制脱钩范围、脱钩原则、脱钩方式、工作步骤等方面政策进行了解读。《实施方案》明确,将全面摸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情况,通过分类清理,加快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稳步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依法理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的出资关系,进一步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经营绩效水平,促进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改制脱钩工作。

据初步统计,本次改制脱钩涉改企业约近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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