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专栏 >> 减税降费专栏 >> 内容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纳税人缓解疫情影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为方便相关纳税人及时享受上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在今年4月份、7月份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前,采取由纳税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资料,税务机关即时核准的方式予以实施。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日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0/3/5/art_59169_8996881.html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