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委〔2020〕46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田蕾同志任预算处处长,免去工贸发展处处长职务;
费霞同志任税政法规处处长,免去财政监督处处长职务;
潘晓燕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国库处二级主任科员兼常州市预算编审和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职级;
沈佳坊同志任企业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免去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谢寒宇同志任会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经济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孙蓉蓉同志任财政监督处处长,免去税政法规处处长职务;
张德元同志提名财务总监,免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职务;
徐磊同志不再兼任预算处处长职务;
蒋晓霞同志不再兼任企业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职务;刘明同志不再兼任会计处处长职务。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财政局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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