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基金办〔2020〕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产业链发展,吸引优质创业投资企业、项目聚集常州,打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根据《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我市发展重点产业要求报送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子基金投资计划。
一、投资方向和形式
产业基金子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企业和项目;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规划的重点投资项目;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具有竞争性、成长性、带动性的产业创新创业项目;辖市区、园区、载体联动项目。
产业基金投资子基金遵守市场化原则。子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等法律规定成立,子基金出资各方遵守、执行投资合同或出资协议,子基金自主决定合作形式,通过市场化原则选择管理人,产业基金不干预子基金投资管理。子基金投资于协议约定产业领域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募集规模或承诺出资额的60%。产业基金和辖市、区对市场化子基金联合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的30%(其中市、区出资比例原则上为1:2,市出资最多不超过15%)。
二、投资规模和返投比例
子基金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原则上注册在常州市。要求投资于常州市内企业(含支持常州企业在市外投资、并购项目和被投资的市外企业在常州新增投资项目或注册地迁往常州且五年内不得迁出)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产业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有关联基金投资于常州或推荐企业落户常州的可适当放宽。
三、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
1.子基金设立的政策依据和政策目标;
2.子基金设立背景和行业分析;
3.子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架构;
4.子基金的拟定规模及产业基金的出资额和比例;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纸质投资计划书一式两份,各辖市区加盖政府公章,各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电子版和扫描版,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金融处)。联系电话:85681750,联系人:梁晓英。邮箱:1033810444@qq.com。
同时,请各地区、各部门发挥了解投资项目情况的优势,根据产业情况打造投资备选项目库,并进行实时更新,为产业基金实现有效投资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标的。
附件: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投资计划书.docx(点击下载)
常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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