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信中小〔2020〕230号
各辖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号)、《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常工信中小〔2020〕2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水平,引导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现组织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等三大方面,具体各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等,详见《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不需要一年以上);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4、需符合《项目指南》中有关项目具体要求;
5、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除授牌认定奖励类项目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市级资金就高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事项
(一)书面申报。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当地工信(经发)和财政部门,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同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承诺责任书(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号楼三楼D1窗口。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在线申报,在线申报的企业需要先注册账户。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5580373、88885680。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完成线上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
(三)受理时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研。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一批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规范程序。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格把关。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伪造文件、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按照要求填写《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项目所在辖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 85681230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85681838
附件1-5.doc(点击下载)
附件1:2020年度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2: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常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4:项目申报具体要件
附件5: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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