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志文,市水利局副局长丁光浩一行赴武进区,实地调研生态河道整治工程情况。
调研组一行深入雪堰镇实地查看城西涧河生态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洛阳镇东洋岸浜农村生态河道整治和陆家头浜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详细了解了相关河道疏浚管护、省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农村水利工程管护等情况。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志文指出,农村生态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作用,实现“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环境目标。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农村生态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通过“示范引导”、“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长效管护,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水利支撑。
一是增加财政投入。2017-2019年在水利专项资金中共安排农村水利项目资金1.26亿元,主要支持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管、农村水利竞争立项、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平均每年安排4210万元。2020年继续安排农村水利项目资金4300万元,用于综合整治农村河道、恢复农村河道引排功能,提高农村河道防洪除涝功能,通过市级示范引导来规范区县项目建设,以及推动农业水价改革。
二是完善地方配套。明确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护的范围内容、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及管理要求,指导区县落实配套政策、安排配套资金。市区联动调动区县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将履行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拨付程序,监督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联合水利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绩效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2017-2019年三年我市累计完成农村水利土方2559万方(其中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458.7万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在2018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水利)绩效评估中,参与评估的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均获优秀等次,全市5条县级河道、17条乡级河道达到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溧阳市芳山小流域被评为生态清洁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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