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常州市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月20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邮编:21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常州市市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zcznyncc@163.com。
附件:常州市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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