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法〔2021〕1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常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法〔2020〕4号)提出的任务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保障,财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以法治助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取得新成效
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强化预算约束、防范财政风险。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意识,代拟了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架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常州整体绩效管理体系。探索“红黄绿”预算评审制度,完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机制。依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偏差率、审计监督情况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按“红黄绿”分类。
2.以法治引领“放管服”,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
完善政务服务网建设,根据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要求,及时认领、修改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办事指南,市财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符合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相关指标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一窗。积极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关键环节,聚焦政府采购、专项资金、PPP和政府债务、行业诚信建设等领域工作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2020年制定《关于加强全市财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财政业务工作中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重点环节,加强日常动态监控管理、强化信用约束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推动社会诚信持续向好,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中,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电子票据相关政策指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实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并顺利通过验收,实现了财政医疗票据网上申领、自助打印、实时查验、在线核销,有效简化了部门间的办事手续。
3.以法治规范高效履职,财政依法行政收获新成果
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要求,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全过程有据可依。全年新增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非涉密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公开率达到100%。权力清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互联网+监管”所涉及财政监管事项清单认领和清单录入要求,完成市财政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对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进行合法性审查。
4.以法治促进程序完善,财政行政决策取得新进展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复议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从而有效控制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2020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胜诉率达100%。建立公职律师管理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在参与重大事项合议、法律事务咨询论证、重点工作推进以及复议诉讼调解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公职律师在财政业务领域发挥专业作用。
5.以法治保障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权威有了新加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长效机制。
6.普法造浓法治氛围,法治意识思维获得新提升
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20法治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和组织实施,财政普法呈现三方面特点:创新普法宣传多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宣传,12000余人参加了“财政宣传月”活动,不断拓展财政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开展多层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走进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完成党员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总通过率达到100%。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意识和思维。
二、聚焦问题,找准差距弱项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按部就班多,欠缺新方法、新举措;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环节没能及时回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在涉法涉诉管理方面,法治意识不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法治教育宣传方面,自选动作亮点不够多。“财政宣传月”活动已经连续开展7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都落入了一定的窠臼,亟需打造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亮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坚持“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同时明确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压实法治责任。主持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20法治工作要点》,对市委、市政府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
3.严格依法决策。完善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岗责流程和风险点,明确全局岗位及职责。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组织干部参加江苏省行政执法领证考试。落实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局班子成员出庭应诉率达100%。
4.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策划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带领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主持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深入研讨《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原则,带头主动用法,持续推动财政业务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四、全力出击,全面奏响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最强音
1.开阔思路眼界,探索优化“放管服”改革新路径。站在改革发展最前沿、最高端,思考谋划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破除思想藩篱,针对工作流程中的堵点、机制创新中的难点、服务对象的痛点,开阔思路眼界,开辟新路径,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积极推动事项网上办理。
2.强化程序保障,拓宽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渠道。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等平台,发布信息、征求意见和反馈情况。涉及特定行业、产业的,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注重听取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3.提升涉法涉诉工作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常态化的以案释法工作,注重收集财政执法相关案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讲解,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针对辖区法律专业匮乏的情况,探索开展内部挖潜和外部引援相结合,在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教育的同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辖区财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突出财政重点,创新推动法治宣传落地见效。创新财政法治宣传内容,把财政法治文化与常州地域文化相结合。形成独树一帜的财政法治宣传特色,用群众熟悉常州地域文化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容易产生巨大的感染力量,使社会公众积极拥护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方式,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战术、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型,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传递快、覆盖广、渗透强的优势,提高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行动。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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