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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涉农专项资金制度化建设2.0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从起草背景、起草依据、主要内容、亮点特色等方面,对常州市涉农专项资金制度化建设2.0版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志新主持发布会,市财政局副局长谭志文做主发布。

近年来,市财政统筹整合、积极筹措,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财政支农资金229.76亿元,支持构建精准化、制度化、金融化、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六化”支农工作理念,全面保障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目标的落实实施。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始之年。为更精准、高效、规范、安全地使用好每一分来之不易的财政资金,近日,市财政局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出台了《常州市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财政支农管理制度化建设2.0版本的全面完成。

本系列制度包括《常州市市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州市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涉农2.0版政策彰显了制度“新”、覆盖“全”、职责“清”、措施“实”、管理“严”五大特点。

一是制度“新”。本系列制度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落地的第一套涉农领域资金管理系列制度,充分吸收了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主要精神,并为制定其他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累了经验、开创了先河、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模板。

二是覆盖“全”。按照一个专项资金对应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基本实现了涉农类专项资金制度化管理的全覆盖。同时,5个办法包括了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气象局等目前所有使用支农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实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全覆盖。

三是职责“清”。按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界定。分别明确市财政部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各辖市(区)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分工,夯实了资金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管理各环节责任,形成专项资金管理合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是措施“实”。一是全面启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行差别化管理。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得统筹以外,其余资金可在本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二是全面倡导因素法和项目法两种资金分配方式。其中“先建后补”类项目通过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

五是管理“严”。一是强化财政监管。明确财政部门应强化专项资金监管,通过专项核查、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绩效评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将项目预算绩效职责落实到资金使用终端。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保证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在答记者问环节,谭志文就全面贯彻落实涉农专项资金系列制度管理办法表示,针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人员和各辖市区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培训,以弄懂吃透准确把握资金管理新要求,同向发力把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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