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党〔2022〕39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杏芬同志晋升为四级调研员;
赵娜同志任农业农村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社会保障处副处长职务;
朱敏涵同志任会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主任职务;
徐莹同志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政法处副处长职务;
陆尔力同志任常州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苏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成成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组织人事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聂松同志任税政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税政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敏同志任经济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经济建设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欣楠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笑天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2年10月24日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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