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综〔2023〕5号
各辖区财政局、发改(经发)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发改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pdf(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