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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会协〔2024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树立行业正面形象,量化行业在服务国家建设方面的成果及贡献,突出展现行业价值,我会围绕行业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设计了《行业贡献统计表》,以此为基础编写行业发展报告。现组织开展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行业价值宣传工作与行业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通过展现行业价值,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行业价值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扩大行业社会影响,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有助于营造行业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吸引和留住人才,改善执业环境,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各地方注协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担当作为。

请各地方注协积极配合,宣传、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愿填报工作。鼓励各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在本所内部统筹安排,指定专门团队开展填报工作。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指标注释和填报说明(详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对应填报模块)进行填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请各地方注协组织审核,确保填报数据及信息准确、无误。

二、填报对象与内容

1.填报对象为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分所的,由总所统一填报。其中“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服务资本市场建设”部分的指标,填报对象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填报内容为《行业贡献统计表》所有指标,业务情况统计时间为2023年度(11日至1231日)。如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某项业务,对应项目留白即可。

三、填报方式与时限

釆取系统填报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汇总分所数据后,通过登录行业贡献统计釆集模块完成数据及信息填报(请使用会计师事务所账号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点击“行业贡献”进入“行业贡献统计釆集”模块填报)。填报时限为202463日至2024621日。

四、注意事项

1.指标涉及的数据除系统取数的指标外,请填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与本所统一经营或使用同一品牌的其他专业机构的合计数。

2.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在截止日前将填报结果通过系统上报,并将指定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含手机号)等信息一并提供,以便沟通协调。

3.请各地方注协业务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上报的填报结果及时进行审核,对于明显异常数据提醒会计师事务所修正,确保在截止日前提交填报结果并向我会反馈填报进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填报结果,由我会统一审核。

4.填报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会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籽贤,010-88250180,邮箱lizixian@cicpa.org.cn;孙光耀,010-88250277;技术支持:010-882503370338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行业贡献统计表(表样).pdf(点击下载)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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