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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使用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将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货物类网上商城”),原网上商城登录方式将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货物类网上商城功能

货物类网上商城是全省统一的网上商城定点电商的商品汇聚平台,支持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交易方式,提供商品比价、电子发票(合同)、价格监测等功能,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的互联互通,实现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发票(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的线上全流程闭环操作。

二、上线时间和适用范围

1.上线时间。从即日起,市级预算单位对单项或同批预算50万元以下的货物,可通过货物类网上商城实施采购。原网上商城登录方式将同时停用。

2.适用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未实施框架协议、联合带量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江苏省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

三、采购流程

1.填报采购计划。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未实施框架协议、联合带量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采购人应当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中编报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选择“电子卖场”,选择拟采购的货物品目,经审核通过后,采购实施计划将自动推送至货物类网上商城。江苏省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无需编报采购计划。

2.登录服务平台。采购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点击“货物类网上商城”模块进入货物类网上商城。

3.实施采购。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采购需求和本单位要求,自主选择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具体操作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操作手册》。

4.合同管理与付款。货物类网上商城支持电子发票和合同。“苏采云”自动将合同(订单信息)推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人在一体化系统中按约定付款。

四、操作培训

为便于采购人使用货物类网上商城,将于2024年3月7日(星期四)14:30组织开展市级采购人培训,重点讲解直购、竞价、反拍、询价四种交易方式的操作流程,请各市级预算单位派一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参加。培训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群贤堂。

五、其他事项

采购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5681829;货物类网上商城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5763。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操作手册.zip(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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