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的要求,保护好民族宗教界人士身体健康。6月10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级民族宗教团体有关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体检范围和对象、体检地点、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体检经费等,便于指导市级民族宗教团体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健康体检工作。
(民宗团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