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档案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档案学会《关于参加全国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主办单位将给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报名参加。有关要求请详见省档案学会通知。如需参加人员请带好代收的费用和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22日之前到市档案学会432室帮助代办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85681022
附:省档案学会《关于参加全国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常州市档案学会
2011年9月14日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实施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重大战略任务,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档案学会的统一布置,经研究决定,我会将组织一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档案学会于10月下旬在山西太原举办的以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为主题的全国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综合档案室负责人及文秘和档案管理人员 。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加强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加强档案安全保密体系建设。
三、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培训考察费4480元(含预收的南京至太原单程机票和燃油及机场建设费,机票暂按全价的7折预收,待出票后按票面以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报名要求 1、请有关省级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各市档案学会转发本通知,做好《全国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汇总表》(见附件)填报和各项费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代收工作,并于9月30日之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和代收的费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省档案学会秘书处。 2、各市参加培训的人员到所在市档案学会统一报名,省级机关参加培训人员可直接到省档案学会秘书处办理报名手续。
五、有关说明 1、主办单位将给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培训期间将安排学员到相关单位实习考察。 2、有关实习考察安排和其他事宜,可直接向省档案学会秘书处咨询。联系电话:025—83591930,83591931。 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有助于他们学习先进经验,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工作水平。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踊跃报名。
江苏省档案学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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