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6·9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常档发〔2016〕12号
各辖市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部署要求,今年6月,全国档案部门按照统一主题、统一时间、集中开展以“档案与民生”为主题的“国际档案日”宣传周纪念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市档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集中一段时间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民生档案和档案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档案服务民生新举措、新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对档案的认识,营造档案事业发展良好环境。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今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充分体现档案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在“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宣传活动,积极搭建档案与公众交流的平台,大力宣传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二、宣传周主题
“档案与民生”
三、宣传周时间
2016年6月6日—12日
四、活动形式
请各级档案部门、各单位积极征订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宣传挂图,在各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等地悬挂;充分利用各自现有资源,如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刊登档案宣传标语,扩大档案社会知晓度。
宣传周期间,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市档案局将同步组织举办“档案与民生”社会征文活动(通知另发)。市档案局将围绕主题,同步开展“六个一”系列宣传活动:
1.举办一次“国际档案日”“档案服务民生”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8日上午,将联合市文明办,在人民公园,组织与民生相关的部门、街道社区,共同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责任处室:法宣处)
2.举办一场档案服务民生利用成果展览。将近年来民生档案利用服务事例,制作成展板,6月8日上午在人民公园展出。同时编印《民生档案利用服务20例》宣传册,免费在活动现场分发,进一步展示档案工作价值。(责任处室:法宣处)
3.开展一次档案志愿服务活动。会同天宁区档案局,到“一加”爱心社等公益组织,开展建档指导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公益组织档案。(责任处室:监督指导处)
4.举行一场《民国武进商会档案史料汇编》出版首发式或新闻发布会,6月12日上午在市档案博览中心举办,进一步打造档案文化精品力作,展示档案历史底蕴。(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
5.举办一次珍贵档案史料捐赠活动。6月12日上午,在市档案博览中心,开展现场捐赠或颁证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责任处室:征集接收处)
6.举办第二次档案馆开放日活动。6月12日上午,在市档案博览中心,组织学生、市民参观劳模档案展示馆、劳模先进事迹展和“友谊颂”坦中友谊纺织厂五十年非凡历程展,进一步拉近与百姓的距离,发挥社会教育功能。(责任单位:市档案博览中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档案部门要把“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有力举措,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形成规模、掀起高潮。
2.突出主题,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档案与民生”这一主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部门联动,共同配合。要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协同动作,融合推进,形成声势。要充分发挥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宣传模式的效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集中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地各档案部门利用各大媒体及时报道信息,展示特色亮点。
4.加强反馈,认真总结。各地、各档案部门、各单位有关本次活动方案,请于6月1日前报至市档案局法制宣教处,以便掌握信息,组织媒体报道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加强反馈,以便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宣传。
常州市档案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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