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档案局文件
常档发〔2022〕11号
常州市档案局 常州市档案馆
关于开展档案工作年检的预备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单位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于今年三季度对全市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直机关团体,市直属、下属企事业单位,双重管理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2年9月至10月。
三、检查内容
1. 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 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3. 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4. 文书、科技、业务、会计、音像、实物等文件材料归档的齐全率、完整率、及时性;
5. 档案安全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6. 档案移交接收及进馆情况;
7. 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8. 对系统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指导情况等。
四、检查结果
根据《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检查结果分两个等次,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市档案局、档案馆将在检查结束后向受检单位出具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以通报的形式公布检查结果。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提高全体人员档案工作意识,依法加强档案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建立档案工作制度,配备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健全档案工作网络队伍,确保档案专业队伍稳定。
(二)加大软硬件投入
落实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和场所,满足档案库房、装具、设施等档案工作保障条件,确保档案人员有足够的时间、适用的设备、安全的场所做好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落实归档责任
对照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收集归档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责任到人,使2021年度形成的文书、业务、会计、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应归尽归。尤其要加强涉及民生的文件材料、派驻在外机构年度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各类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台账完善、整理规范。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应用档案软件管理电子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并对实体档案进行辅助管理;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安全,确保电子档案信息可信、安全存储。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要按照《常州市档案局、常州市档案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常档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度形成的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工作,各工作组档案员要及时将形成的文件材料移交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后移交市档案馆。各单位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2021年度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并按规范整理,相对集中排列。与此同时,各重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验收,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六)推动所属单位年度归档工作
各专业主管部门、单位在做好自身档案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完成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本系统档案工作规范有序。
六、材料报送
1. 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于7月28日前在网上认真填写《常州市档案年检工作检查评分表》(网址:https://wj.qq.com/s2/10468342/c71b,格式见附件1)和《档案工作年检登记表(2021年度)》(网址:https://wj.qq.com/s2/10186589/c7b4,格式见附件2),并完成上述电子表格的网上提交。
2. 请各主管部门做好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
联系部门:市档案馆业务指导处,联系电话:85681011。
附件:1. 常州市年检工作检查评分表
2. 档案工作年检登记表(2021年度)
常州市档案局
常州市档案馆
2022年7月12日
附件:常档发〔2022〕11号 常州市档案局 常州市档案馆 《关于开展档案工作年检的预备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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