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综合检查评价是加强新北区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提升全区档案工作水平的有力手段。自《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来,新北区档案局、档案馆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对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并由区档案局、馆抽调人员组建新北区档案综合检查评价工作小组。
为做好全区档案综合检查评价工作,3月面向全区转发《办法》,并邀请常州市档案馆领导对各单位档案员开展评价细则解读培训。6月确定9家单位为今年档案综合检查评价对象,其中2家申报示范档案室,7家申报规范档案室。9月6日起,小组成员对各参评单位依照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特色工作5大类100条评价细则进行分工,逐一进行检查,最后汇总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报送相关佐证材料。9月21日,新北区档案综合检查评价工作小组已全部完成区内首批9家参评单位的现场考核工作。
下一步,新北区将总结此次综合检查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鼓励全区未参评单位积极自评自测,不断提升全区档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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