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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商局关于成立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工商消〔20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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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工商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 梁 成 员:消保处、办公室、法规处、公平交易处、个企处、网监分局、信息数据服务中心、放心办、消保委主要负责人(秘书长)。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处,负责牵头推进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媒介公示消费投诉信息等;法规处负责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法制化保障等工作;公平交易处负责探索“诉转案”相关投诉公示对接工作等;个企处配合消保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消费投诉公示探索;网监分局负责探索推动涉及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消费者投诉公示试点工作;信息数据服务中心负责消费投诉公示的技术保障工作;放心办负责探索在放心消费示范区(店)推进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等;消保委负责探索消保委各成员单位推进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等。 各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指定专人作为工作联络员参与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实施办法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