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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常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拟订本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工作规划建议;协调本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负责本地区的外事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接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协助市委、市政府对本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实施综合归口管理;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和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 五、审核本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现职副部长级以上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或审核、报批本市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代拟市政府出国任务批件;负责申办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手续,签发应邀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以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卡的申办和管理事务。 六、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管理,了解、核查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牵头负责严格制止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和不必要的公务出国(境)活动。 七、归口管理本市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制订、审核本市友好城市及与外国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计划;指导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友好团体以及其他地方性团体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承办、报批本市各部门成立的主要从事对外交往活动的机构、团体有关事项。 八、承办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归口管理本市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管理本市口岸的外事业务、处理涉外事务。 九、指导本市各部门、单位做好外国人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出国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重要涉外事件;审核、报批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及其他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具体事项。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的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邀请香港、澳门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承担申办《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作。 十一、配合、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中央、国务院的对外表态口径。 十二、负责对本市外事干部、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对外政策业务培训;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 十三、负责指导各辖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秘书处(人事处)、出国来华处(行政服务处)、涉外管理处、亚洲地区处、欧洲与非洲地区处、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处、港澳事务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翻译中心和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级、常州市翻译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市外事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和“重大项目攻坚年”工作要求,弘扬“勇争一流、耻为第二”的常州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我市全方位开放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管外事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外事委员会成员单位,努力形成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外事部门归口管理,市、区分级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紧扣市委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外事部门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外事统筹,规范外事管理,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指示精神,按照要求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取得新成效。 二是着力推进全方位开放发展。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要节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邀请相关国家使领馆、友城政府、国际知名机构和企业高层等来常访问,积极做好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科技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涉外活动筹备工作,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人才招引。举办越南、老挝、泰国等地经贸投资说明会,持续推进我市优势产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以色列、德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的联系,助力中以常州创新园、中德创新园区、苏澳合作园区等对外合作园区发展。联合阿根廷、古巴等国驻沪总领事馆举办旅游文化专题推介会,助推世博会沙特馆等项目建设,深化全方位、多领域务实合作,推动对外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三是推动友好交流合作。落实友城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我市与以色列内坦亚、澳大利亚温德姆市正式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深化与罗马尼亚阿拉德市、阿根廷拉努斯市、乌兹别克斯坦努拉斯翁市等友好交流关系。统筹推进科技、教育、旅游、文化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举办我市与美国、土耳其等国友城结好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市妇儿中心赴波兰耶莱尼亚古拉市进行交流演出,组织我市院校赴俄罗斯斯塔夫罗波尔市举办“常州文化周”活动,举办罗马尼亚文化嘉年华常州站活动,组织“双城记”市民访问以色列、土耳其、德国、罗马尼亚友城。持续推进民间对外友好交流,筹划建立对外文化友好推广中心,着力提升基层友协工作水平,持续推进教育、医疗领域“双推”工作,提升对外交流合作层次。 四是深化常港澳交流合作。积极争取中央驻港澳机构、港澳政府部门、港澳团体和知名人士等支持,做好第九届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2019常州香港对接会等重点活动客商邀请和协调联络工作。配合苏澳合作园区的正式批复和签约,积极筹划“常州牵手澳门”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澳门江苏文化嘉年华常州专场活动、“食美常州”旅游澳门推介活动等,探索在常成立“国情教育展示基地”,拓展与葡语系国家经贸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我市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作用,持续推进《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五是强化因公出访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加强政策宣讲和教育培训,开展全市因公出国(境)专办员培训。坚持“以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严格落实出访计划管理和会审会办制度,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我市因公出访团组控制在核定指标内。加强出访团组管理,严格执行《常州市因公出国(境)行前宣传教育要点》《常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管理规定》,落实好出访公示、行前教育、证照收缴相关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加大因公出访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出访成效。 六是优化涉外服务管理。统筹做好我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交往工作,有序开展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我市涉外事件处置、海外领事保护等各类涉外管理机制作用,巩固和加强我市涉外管理网络建设,持续开展“三进三送三提高”活动。加大海外领事保护宣传、防范和处置力度,加强对涉外事(案)件的跟踪协调,积极稳妥做好涉外热点、敏感问题处置,切实维护涉外稳定大局。开展“一带一路”国家驻沪总领事进校园活动,举办“我爱常州”汉语大赛,优化在常留学生服务管理。做好新修订《常州市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办法》宣传工作,开展第十七批荣誉市民评授。加强与主流外媒沟通联系引导,注重宣传我市开放发展成果。 七是加强外事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辖市(区)、重点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的走访调研,准确把握发展脉络和涉外需求,提升外事干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能力。强化政治理论、涉外法律、外语等领域培训,注重培养思维视野宽、大局观念强和综合素养高的干部,提升外事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外事工作队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9〕7号)填列。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08.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3.6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08.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08.9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0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6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908.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5.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68 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30.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9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2.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万元,增加8.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2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9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预算9.9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08.9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9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08.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29.56万元,占91.3%; 项目支出79.40万元,占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8.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6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0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6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支出525.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78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79.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预算9.9万元。 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支出4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支出2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支出30.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预算支出21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万元,增加8.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29.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4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8.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6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4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4万元,降低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9.9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9.9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