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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信访局阳光信访智能辅助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0〕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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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信访局关于报批阳光信访智能辅助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信办〔2020〕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质量,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信访局阳光信访智能辅助系统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智能辅助系统基础建设(信访知识树、信访标准化规则库、信访事件树、智能辅助引擎)、智能辅助办理系统(信访登记环节、信访受理环节、信访办理环节、智能督办预警环节、数据分析环节、智能决策阶段、进京越级访监控平台)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20-320411-92-01-34878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