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童眼看 童声议”儿童友好主题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07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教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常教统群〔2023〕6号
产生日期:2023-04-14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4-1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童眼看 童声议”儿童友好主题活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童眼看 童声议”儿童友好主题活动的通知

常教统群〔2023〕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各辖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管委会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为更好地倾听儿童声音,了解儿童需求,为儿童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平台、载体和途径,积极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童眼看·童声议”儿童友好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7—18岁儿童,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三年级——八年级学生。
  二、活动内容
  面向儿童开展“儿童友好”微议案征集,引导孩子们从儿童视角充分表达自身想法,聆听他们在城市建设中的真实感受与实际需求,展现儿童心声,参与城市建设,共同描绘美丽常州儿童友好图景。
  三、活动流程
  (一)学校初选。符合条件的儿童可结合日常观察,聚焦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针对社会、学校、社区等公共事务,向就读学校自主申报,填写并递交“童眼看·童声议”微议案提案书(见附件1)。学校汇总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儿童也可在家长指导下通过社会化途径申报,邮箱:czfewb@163.com。
  (二)辖市(区)初评。学校将推荐结果报各辖市(区)教育团工委,团工委负责筛选并将初选汇总结果(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统群处,联系人:孙文淼,电话:85681375,电子邮箱:956740515@qq.com。各辖市(区)上报微议案数量不少于6个,局属学校择优上报市教育团工委,上报截止时间:5月10日。
  (三)市级遴选。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初审基础上,按照1:2的入选比例,确定参加市级遴选活动的微议案名单。市级遴选后公布活动结果,优秀议案作者将被吸纳为常州市儿童议事会成员(儿童议事会是指由儿童代表组成的儿童议事平台,儿童代表通过诉求表达、参与决策、监督评价等方式,参与到直接影响儿童自身或儿童群体利益的公共事务中,实现将儿童视角纳入城市治理决策体系),为常州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各校认真研读国家和省市有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从儿童视角出发,结合实际,组建学校(社区)儿童议事会(团),积极支持儿童参与社会事务;并围绕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方面的要求,主动服务儿童成长。
  (二)强化建设保障,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校应落实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团委具体负责本区域儿童自主申报和选拔工作,努力把关注社会事务的微议案推荐出来,让常州城市建设更符合儿童利益和需求。各级妇儿工委办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社区儿童参与主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搭建参与平台。各地各校要以“童眼看·童声议”活动为契机,探索倾听儿童声音的长效机制,搭建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的平台,保证儿童参与的制度化、常态化,积极为儿童发展赋能。
  
  附件:
  1.“童眼看·童声议”微议案提案书(模板)

  2.“童眼看·童声议”活动初选结果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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