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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儿童医院移址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儿童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卫规财〔2020〕1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儿童就医环境,原则同意常州市儿童医院实施常州市儿童医院移址新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中吴大道以北、光华路以南、优胜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地块,用地面积约6657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9140平方米,总床位数约850床。其中医疗用房(住院、医技、门诊、感染等)约75790平方米,辅助用房(保障、制剂、生活管理、停车库等)约53350平方米;医院拟设急救用直升机坪。同步实施相应配套工程。 三、该项目估算投资11118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3779万元,其他费用12400万元,预备费500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020201001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委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020-320402-84-01-30285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