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先导段南市河整治工程——晋陵路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122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83号
产生日期:2019-06-27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9-06-2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大运河文化带先导段南市河整治工程——晋陵路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9〕8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先导段南市河整治工程——晋陵路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大运河文化带先导段南市河整治工程——晋陵路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住建〔2019〕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大运河先导段南市河景观效果,改善配套服务条件,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大运河文化带先导段南市河整治工程——晋陵路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二、晋陵路桥位于晋陵路上,跨南市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道路及管线工程。同步实施相应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150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0-76-01-33431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