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戚墅堰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17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75号
产生日期:2012-11-13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2-11-1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完善戚墅堰区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原则同意该工程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发改行服〔2012〕17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戚墅堰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常州市戚墅堰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可研审批的请示》(常体发〔2012〕10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戚墅堰区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原则同意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戚墅堰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东方西路北侧、丁塘河西路西侧,规划用地面积8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5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7207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和地下停车场等。

    1、游泳馆,位于主体建筑物2层,建筑面积4255平方米,包括25×50游泳池、培训池、更衣沐浴室等。

    2、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17002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2952平方米,框架3层,主要功能及布局分别为:1层为体育用品展示中心、消控室和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4283平方米;2层夹层为琴房、书法、美术、围棋、象棋等,建筑面积1431平方米;3层为羽毛球馆、乒乓室、桌球室、街舞室、体育舞蹈房、跆拳道室、瑜伽房、体质监测室、更衣淋浴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4265平方米;3层夹层为体育器材配套用房、办公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2713平方米;3层屋顶部位设置热水机房、锅炉房,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泊位86个)、水处理房、生活及消防泵房等。

    3、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84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215万元,其它费用1192万元。资金来源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2〕90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200033号);戚墅堰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