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13/2009-00030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司法局:规划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09-08-01
发布机构:常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09-08-1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提高”的工作大局和“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法律服务年”、“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牢牢把握一个主题,坚持突出三项重点,大力推进三大战略,努力实现三个突破,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工作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常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委范书记“真、诚、实、长”四字要求,以推进思想解放大讨论为载体,以落实“三保三促”和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为平台,以服务企业健康较快发展为着力点,以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科学发展能力为根本点,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为结合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园满完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活动任务。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积极推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成员、活动办和机关各党小组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组织领导有力。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意见》和《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第一阶段学习计划》以及《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工作计划》,落实活动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和阶段工作推进大会,增强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在司法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编发活动简报,交流情况、指导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宣传典型事迹。

(二)深入学习,扎实推进。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狠抓措施落实,掀起学习实践活动持续热潮。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委专题学习会、局党组中心组等集中学习11次,每位局领导撰写学习笔记近2万字,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会2场,参加市专题报告会6场。党员集中学习时间达43学时,学习记录达1万余字,均撰写1篇学习体会。编印学习问答,下发学习百题,组织知识竞赛考试。组织召开座谈会3次,中心组学习讨论会4次,交流学习心得,促进共同进步。围绕全市50项重点工程(工作),积极开展“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活动,确定了2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经完成12项,其余16项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加强调研,听取意见。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瞄准争当全省排头兵目标,制定专题调研计划,确定了13个重点课题,其中省厅、市委政法委重点课题3个。每一课题均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查找问题症结,研究破解对策。现已全部完成13个重点调研课题,其中:3篇调研成果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采取“群众提、自己查、谈心找、开门听”等措施,召开辖市(区)司法局长座谈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律师和公证员代表座谈会以及“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大讨论”会议等,听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了解群众迫切要求改进的工作,在局机关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评议和“我为科学发展,争当排头兵献一策”主题活动,发放评议表和献策表30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100余条,经过梳理提炼,向市人民意见征集办报送建议2条。

(四)虚心求计,诚心纳谏。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形式,积极发扬民主,主动求计于民,汇集民智,破解难题。一方面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党性修养、队伍建设、机制体制建设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向部分市级机关、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在基层窗口单位设立意见箱、发放满意度评议表等方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市局学习实践活动总体满意度达97.24%,并梳理出局领导班子存在的4方面27条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分析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真心剖析,理清思路。在第二阶段活动中,通过上下帮查找不足、集思广益找差距、围绕危机找问题等方式,按照“三个对照、三个强化”、“三个着重查找”的要求,做到“五个坚决不放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反省,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做到“四个到位”,即:一是认识到位,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大讨论、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的成果,抓住检查分析突出问题,理清科学发展重点;二是部署到位,召开学习活动办公室专题研究会2次,起草工作会2次,逐条研究逐项讨论,形成了高质量的检查分析报告;三是落实到位,按照“六个写清楚”,认真起草、反复修改检查分析报告,达到“总结成绩实、查找问题准、分析原因深、发展思路清、自身建设严”的要求;四是评议到位,先后召开各类民主评议会六次,对检查分析报告进行评议,更好体现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检查分析报告总体评价认为“好”的达83.56%,“较好”的达15.07%.

二、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

根据省司法厅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和市委政法委“法律服务年”活动要求,迅速贯彻,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自活动开始以来到6月底,组织走访企业8622家,排查矛盾纠纷2759件,调处矛盾纠纷2750件,调处成功2719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20件1867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9.2万元,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2064件,律师调处劳资纠纷3433件,组织企业专项培训330次13126人次,法律咨询200次1175人次,受到广大企业欢迎、人民群众好评。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精心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法律服务年”专项活动,我市戚墅堰区司法局局长周茹走访区内重点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播出,组织编印《法律服务调查问卷》、《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司法行政便民手册》、《实用型人民调解方法》等各1万份,发放给企业,召开 “应对经济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律师——企业家座谈会,20家大中型企业负责人20名律师面对面交流劳资纠纷、工伤纠纷、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投资等法律问题,律师针对企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涉法问题提出应对建议。

(二)强化指导,主动参与。在“双千百日”、“法律服务年”活动中,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确保”,即:强化排查,确保不留隐患;强化调处,确保案结事了;强化预防,确保社会稳定;强化研判,确保信息畅通。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围绕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物权法、国际贸易、建筑风险防范等10类涉及企业法律课题,组成送法进企业讲师团,为企业服务努力做到“五个主动、五个到位”,即:主动走访,法律风险排查到位;主动介入,优质服务提供到位;主动参与,预防矛盾化解到位;主动指导,参谋助手角色到位;主动沟通、献计献策成效到位。全市公证机构主动上门为有困难的企业提供服务,对企业急需办理的紧急公证事项加班加点办理,对招投标等授权书公证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并为企业在经营风险预测、合同签订、劳动关系确立、纠纷解决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加强联系,定期对接。市律协积极加强与经贸、国资、金融部门等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预警,组织律师普遍走访1次法律顾问单位,每月对接1次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会诊法律疑难事项,提供融资引资、并购重组、企业股权调整、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外包、经营风险评估、劳动力转移等法律服务,特别是积极为企业招商引资、重大工程项目和企业“两反一保”(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等涉外经济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还与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建立了企业法律需求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律师服务需求会议,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与工商联下属各行业商会建立联系点,定期沟通下属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疑难法律问题。

(四)主动服务,积极防范。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学室副主任何永坚为企业家作了《国有资产法》专题讲座。金坛市成立项目服务中心成功盘活6家企业,帮助解决职工再就业1500多人。溧阳市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办好一个课堂”,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上好一堂课;“编好一本书”,组织编印《企业法律实务问题》发放到企业;“培养一个人”,培养企业法律实务工作者,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组建一个中心”,组建企业法律专家会诊中心,会诊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立好一个规章”,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开展一个活动”,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活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武进区针对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欲裁员可能引发纠纷情况,协助企业向区政府报备裁员方案,依法、依程序办事,未出现企业裁员中发生群体性或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

三、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优势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提高”的主题和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在“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积极筹备“五五”普法中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组织评选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做好召开表彰大会的准备工作。委托市城调队对我市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城调评估,制定城调方案,确定城调样本,研究城调措施,努力做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十件好事”评选工作,收到各部门推荐的“十件好事”57件,经过评委会多次协商讨论,投票预选出20件“十件好事”,公布于《常州日报》、“常州普法网”等媒体,让市民投票产生常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十件好事”。组织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开展各专业法宣传活动,编印发放“五五”普法教材、资料15万余册。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千名宣传员走进民营企业”活动,组织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深入民营企业“送政策、送法规、送服务”,围绕涉企法律法规选定10个专题进行“菜单式”宣讲。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申报第五批江苏省民主法治村(社区),近期将组织检查验收。截止6月底,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命名率已达91.5%。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省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考核指标,我市在全省位列第四,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部署的任务。全面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指导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内部规范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武进区、金坛市等辖市(区)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配合公安部门在各公安派出所建立警民联调室。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排查矛盾,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调处责任。1-6月,全市受理纠纷8189件,直接调处纠纷8132件,制止群体性上访191批3898人次,调解率99.3%,调解成功率97.3%,分别高于省考核指标1.3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

(三)切实规范法律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律师代理“铁本”案件诉讼辩护工作,受到省、市领导肯定。积极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双千百日”和“法律服务年”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农村,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防范经营风险,提出风险警示和法律建议,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组建设,为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积极规范法律服务,做到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1-6月,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962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97件,自办法律援助案件333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15126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839家,办理法律事务1915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1638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较好的智力支持。

(四)切实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法律援助增长6%”的目标,坚持法律援助依法、应援尽援的原则,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渠道,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会议,交流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分析法律援助工作形势,研究法律援助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公交视频等媒体,选择典型案例,开展立体式、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6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7件,同比增长55.6%(其中民事行政案件811件,刑事案件214件),完成市目标57.05%,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11627人次。

(五)切实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完善社区矫正示范区(点)管理,制定《常州市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配原则,重点对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的配套办法、使用管理和监督考评提出具体要求。制定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出台《常州市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并定期排查,实施分类管理,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严格请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探索心理矫治工作,研究社区矫正司法奖惩,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业务培训。1-6月,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27人,解除矫正372人,有1名矫正对象因重大立功表现获减刑奖励,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积极采取“三帮一”、“六方承诺”等多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安置活动。1-6月,全市帮教对象5118人,其中:2009年登记新回归人员413人,安置率98.31%,帮教率98.8%,分别高于省指标13.31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当年重新犯罪率0.24%,低于省考核指标1.76个百分点。

四、加强队伍建设,争当排头兵,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政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的要求,以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快文明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建设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执业纪律教育为内容,积极开展“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和“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指导督促,加大创建力度,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创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活动,受到省司法厅表彰,并介绍经验。全面清理84项行政处罚和1项行政给付项目和依据,研究制定行政处罚流程分解范本,并把36项有关律师处罚、12项有关公证处罚、30项有关基层法律服务处罚、6项有关法律援助处罚项目以及无偿法律援助1项行政给付项目流程分解工作落实到处室,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限时做好清理工作,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申请资质,法律服务机构年检注册,法律服务机构合并、解散、注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服务投诉等十项执法事项认真进行审查,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渠道。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全系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制定出台《常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投诉处理若干规定(试行)》,并做好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树立法律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常州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经验在省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介绍。1-6月,受理法律服务投诉9起,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制定局和各处室机关作风建设行动方案和个人行为规范,进一步围绕“三个满意”,搞好“三个服务”,落实“十项措施”,切实改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组织梳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汇编《市司法局机关制度四》,修订机关多项制度规定,强化机关规范管理,促进机关依法办事。自“法律服务年”活动开展以来,机关继续保持零投诉。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深入开展“好班子”、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召开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选举成立市律师协会党委,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通过举办多种专题研讨班、知识讲座和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组织参加市各类干部培训班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依托江苏工业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合作成立的常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加强对全市律师队伍继续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律师新业务培训与律师管理培训等工作,保证执业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40课时,实习律师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0天,并逐步面向社会开展司法资格考前培训、律师专业人才攻读法律硕士考前培训及承接律师工作课题调查与研究项目。

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与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以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常州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