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开展“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9-00631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9]175号
产生日期:2009-11-03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09-11-1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警营恳谈”活动的组织形式、内容、要求作出了规定。
常公局[2009]175号
关于印发《开展“警营恳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公局〔2009175

 

关于印发《开展“警营恳谈”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警营恳谈”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警营恳谈  实施意见  印发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113日印发 

  承办人:陈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 

 

关于开展“警营恳谈”活动的实施意见

 

1028日,市局首次举行局长与你面对面互动交流活动,通过坦诚交流,面对面互动,达到了倾听基层呼声、掌握民警思想、征询工作意见的预期效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三个民主建设,构建和谐警营,根据广大民警的愿望和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警营恳谈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形式

警营恳谈活动,以市局,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和基层所队为单位,分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原则上,市局每季度举行一次;辖市(区)局、分局、支队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基层所队每月组织一次。

各单位要根据队伍实际情况开展好恳谈活动,既可召集民警代表,也可分警种开展恳谈;既可按民警年龄层次,也可按民警不同来源组织恳谈;还可召集民警家属座谈。恳谈活动以座谈研讨为主,也可采用金点子征集、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

二、恳谈内容

1.宣传政策。恳谈活动要大力宣讲市局的政策措施、主要工作成效、局规禁令和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工作步骤以及三个民主的执行情况等。

2.征求意见。通过平等对话,广泛征求民警及其家属对本单位业务工作、队伍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解疑释惑。准确解答民警提出的问题,及时帮助民警澄清模糊认识,引导民警树立正确观念,消除疑虑和困惑。

三、活动要求

一要领导重视,精心策划。开展警营恳谈活动是贯彻问计于警、问需于警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和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尤其是各级主官必须高度重视,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亲力亲为,确保通过开展活动,真正掌握队伍现状,激发民警工作热情。各单位要按照长计划、短安排,畅言路、凝警心的要求,精心组织策划好每次恳谈活动。

二是抓住重点,解决问题。恳谈活动既可以采取漫谈形式,也可以就一、两个重点问题进行,对民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记录在案,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时间进度表,认真落实解决措施,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民警通报;对一些机制性、体制性的问题,要按照五导的要求,做好过细思想工作,切实消除民警的疑虑。

三是加强沟通,及时汇报。各单位在活动组织中要加强联动和配合,遇有需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市局重申,凡是基层有需求的,市局机关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支持,帮助解决。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报送恳谈活动情况。各单位组织开展警营恳谈活动将纳入市局每月双研判汇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