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04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32号
产生日期:2012-03-2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加快推进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及“三馆一中心”等城市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满足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有效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
常发改行服〔2012〕3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的函》(常建〔2012〕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及“三馆一中心”等城市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满足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有效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二、该工程对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租用的位于市晋陵北路15号的办公用房共5个楼面进行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5015平方米,其中:1层为接待大厅、员工值班室等;2层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3层为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4~5层为办公室、会议室、学术会议室、声光控制室等。同步实施屋顶绿化等相应的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9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27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50万元,其它费用58万元,基本预备费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