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33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203号
产生日期:2011-09-19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原则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行服〔2011〕20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清潭全民健身中心(青奥中心)建设工程可研审批的请示》(常体发〔201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清潭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现有清潭体育中心内,规划用地面积67047平方米。该项目新建健身、游泳、羽毛球等用房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724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776平方米,具体布局和功能为:

  1、地上部分建筑为框架3层,1层为健身房及配套用房等,建筑面积2679平方米;2层(含夹层)为游泳池、更衣沐浴室及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3719平方米;3层(含夹层)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及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4280平方米;机房层建筑面积46平方米。

  2、地下部分建筑为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泊位71个)、设备用房、生活泵房等,建筑面积2776平方米。

  3、同步实施地面停车场、智能化系统和室内外照明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95万元,其它费用82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局和你局共同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局2011年914日审定的《清潭全民健身中心(青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钟楼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钟环(管)准字[2011]09006},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10)第0387879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细化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