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23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147号
产生日期:2011-07-08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0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校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学校校舍安全,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发改行服〔2011〕14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发改〔2011〕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校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学校校舍安全,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原则同意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实施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清潭新村三村的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现有校区内,总建筑面积106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92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5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地下停车库等。

  1、新建教学楼1幢,框架4层,建筑面积2332平方米;

  2、新建综合楼1幢,框架6层,建筑面积6761平方米;

  3、新建地下停车库158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泊位30个;

  4、同步实施室外运动场、食堂改造、校区道路及绿化、水电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8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15万元,其它费用197万元,基本预备费18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区财政拨款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规划局2011年627日审定的《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总平面图》规划方案,钟楼区环保局201171日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常钟国用(1997)第2805278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细化工程投资,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