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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第三中学教学综合用房翻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教计〔2011〕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第三中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第三中学校区内,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13386平方米。其中:1号教学楼2075平方米,20个教室;2号教学楼2318平方米,20个教室;实验楼4138平方米;食堂和会议报告厅4855平方米,2~3层为食堂,4~6层为600人报告厅;地下停车库2136平方米(位于1号教学楼和实验楼地下一层,机动车停车泊位48个)。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建筑功能和建(构)筑物设计等。1号教学楼为框架5层,2号教学楼为框架5层,实验楼为框架6层,食堂和会议报告厅为框架4层(局部6层)。实验楼、食堂和会议报告厅楼下一层架空设置公共活动场地。 四、主要技术指标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加强抗震措施;结构安全及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消防、节能、环保、暖通、防雷、抗震、无障碍等设计。 六、连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按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七、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9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370万元,其它费用316万元,基本预备费21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市第三中学共同筹措解决。 八、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发挥其投资和社会效益。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