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3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61号
产生日期:2011-04-28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发改行服[2011]6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常天发改〔2011〕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其中:生产调度、环卫车车库、环卫设备检修、维修配件仓储等用房2900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和更衣休息室等用房7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及主要建(构)筑物设计。该工程为3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及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三、原则同意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节能等设计。

  四、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408.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280万元,建安工程费877万元,其它费用184.6万,基本预备费67万元。资金来源由原环卫业务用房拆迁补偿款及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筹措解决。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工建设。同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加强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