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11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39号
产生日期:2011-03-31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1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确保你区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你区环卫作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发改行服[2011]3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区原环卫业务用房因城市建设已予拆除的实际情况,为确保你区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你区环卫作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实施天宁区城管环卫业务用房迁建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横塘河东路西侧、横塘河东侧、沪宁城际铁路北侧,规划用地面积4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其中生产调度用房500平方米、环卫车车库1200平方米、环卫设备检修用房900平方米、维修配件专用仓储用房300平方米、职工更衣休息室300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用房4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平方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408.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28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等工程投资907万元,其它费用154.6万元,基本预备费67万元。资金来源由原环卫业务用房拆迁补偿款及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29号)、市规划局201114日审定的常州市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业务用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天宁区环保局2011310日出具的环境保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常天环(开)准字〔2011〕第03007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