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东路(青龙桥北-龙城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8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1]91号
产生日期:2011-03-2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3-2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发改[2011]9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东路(青龙桥北-龙城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东路(青龙桥北~

  龙城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横塘河东路(青龙桥北~龙城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12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横塘河东路(青龙桥北~龙城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并由你局下属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南起青龙桥,北至龙城大道,道路全长1991米,为城市次干路,一般路段规划红线为30米;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处原地道箱身两侧各增设1孔箱身。同步实施给水、雨水、污水、燃气、通信、供电、路灯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206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与上海铁路局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进一步做好方案比选,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细化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建设投资。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