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交巡警支队高架大队业务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7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30号
产生日期:2011-03-2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3-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
常发改行服[2011]3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交巡警支队高架大队业务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架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公发〔2011〕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高架大队业务用房扩初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3837.6平方米,包括地上4层主楼和地下1层水泵房,其中受理窗口、民警业务室、指挥监控室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824.3平方米,门卫用房建筑面积13.3平方米。

  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9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39.7万元,其他费用206.4万元,基本预备费73.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自筹解决。

  三、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项目须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