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5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 [2011]66号
产生日期:2011-03-09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3-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提升你区交通服务水平,改善道路通行能力和居民出行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 [2011]6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16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你区交通服务水平,改善道路通行能力和居民出行条件,原则同意由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青海湖路,北至茅山路,道路全长1120米,新增用地2.0049公顷。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8米,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12行道+3人行道。

  2、道路在跨越东风河、安宁河处分别新建单跨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1座,桥梁总长均为18.96米,总宽均为18.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等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给水、燃气、通讯、供电预留管位。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一般路段30公里/小时,交叉口15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2、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东风河、安宁河均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按不低于4.1米控制。

  3、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8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5号)、市规划局2011119日审定的《平顶山路(青海湖路~茅山路)道路规划》、新北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新环管〔201133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