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交银大厦12层以下(交行部分)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1-0002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1]5号
产生日期:2011-01-30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1-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提高你行金融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行对购置的交银大厦(通江南路东侧11号地块开发项目)交行部分实施装修
常发改行服[2011]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交银大厦12层以下(交行部分)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交银大厦12层以下(交行部分)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交银大厦12层以下(交行部分)装修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你行金融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行对购置的交银大厦(通江南路东侧11号地块开发项目)交行部分实施装修。

  二、该项目主要为对交银大厦地下1-2层及地上1-12层按照对外营业和银行内部办公的功能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240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02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三、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尽早实施,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