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片区路网(第一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30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640号
产生日期:2010-12-2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满足青龙片区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优化周边地块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常发改[2010]64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片区路网(第一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龙片区路网(第一批)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常州市青龙片区路网(第一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027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满足青龙片区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优化周边地块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青龙片区路网(第一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工程包括青丰路、新一路和新丰路三条道路,其中:青丰路北起北塘河东路,南至竹林北路,长1687米,一般路段宽16米,为城市支路;新一路北起北塘河东路,南至新堂北路,长1035米,一般路段宽30米,为城市次干路;新丰路西起业丰路,东至东经120路,长858米,一般路段宽16米,为城市支路。新建桥梁3座,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707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预审、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未履行完各项法定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