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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运河山庄老年疗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5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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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运河山庄老年 疗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10〕60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同意常州聚福苑老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运河山庄老年疗养院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45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自理老人住房、老人服务中心、医疗康复中心、健身娱乐用房及后勤辅助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638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停车场。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00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5万元,设配及配套设施费用560万元,预备费556万元,其他费用50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聚福苑老年公寓投资管理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