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和电路、成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6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289号
产生日期:2010-06-10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完善区域路网,提高天宁经济开发区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和电路、成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和电路、
成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0〕289号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天宁经济开发区和电路、成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的请示》(常天发改〔2010〕2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提高天宁经济开发区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和电路、成电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和电路、成电路2条道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其中和电路东起丁塘港西路,西至青电路,长594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成电路北起和电路,南至北塘河路,长35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93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四、请在下阶段工作中,抓紧履行土地预审、环评等相关手续,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文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年六月十日